大約十年以前,假貨主要只是影響奢侈品產業。而今天,假貨充斥各行各業。造假貨的人,正在製造數量越來越多質量越來越好的手錶,手提包,衣服,汽車零件,信息技術設備,食品,酒類,玩具,遊戲程序,香煙,DVD, 同時,還有一些並非簡單瘟疫而的確是災難性的東西,那就是藥品(80%在非洲銷售)。假貨的增加,和全球化有密切關係,因為全球化放寬了國際貿易的管制,取消了關稅壁壘,這樣就使得平行貿易更加容易進行,而且也利潤大增。正如電氣設備製造商日本電器公司(NEC)最近所碰到的情況一樣,造假貨的人,也表現得越來越大膽。這家日本企業的生產作業,被全面仿冒。在中國,香港,和台灣,發現有五十多家假貨生產窩點,都是仿冒NEC的產品。這些窩點不但仿冒真正的NEC所生產的材料,而且也從事研究和開發,以便將新的NEC冒牌貨,打入市場。
我們也已經聽到( 雖然還不能證實這種信息,但是,如果還不屬實,至少是很可能的),勞力士表也碰到了類似的情況。這家瑞士名牌在中國發現了一家假勞力士表店,在這家表店裡,從手錶到保單,包括手錶店的標誌和手錶說明書,所有東西都是冒牌的。
假冒從全球範圍來看,54%發生在中國大陸,7.5%在台灣,3%在香港。拋開這三地的製造能力不提,造假髮生在這些地方也絕非偶然。知識產權的概念,在啓蒙時代誕生於歐洲,但直到1970末期才介紹到中國,而直到1991年,中國才通過了一項有關的普通法律。但是,除了被迫執行的法律之外,知識產權這種概念本身並未進入中國人的思想領域。中國文明給予仿照的地位,和我們在歐美國家所觀察到的情況頗不相同。兒童就是通過不厭其煩地抄寫彼此十分相似的上千個方塊字來學會寫字的。在過去,以及今天,臨摹一件著名的作品,被提升到一種真正的藝術形式的水平,也被認為是對藝術家表示敬意的一種方法(因此,Nicolas Occis對於中國某機場的一幅大型裝飾壁畫,是這樣說的:「他是那個時代著名的藝術家之一,聲名卓著,作品多次被人臨摹。」)有意思的是,中文動詞的「學」,即代表「學習」,也有「模仿」之意。因此,在中國,古典藝術作品的臨摹本,可以賣到與原作相比的價格,因為真實性並不像完成的質量那麼重要。
此外,在中國,價值和財產的概念只和物質和有形實體有關。概念,專利,或者,更糟糕的是,品牌,都不是物質,因此就沒有物質價值。最後,在西方國家,知識產權的概念是和個人居首及個人權利的肯定密切相關的。而中國社會則把集體擺在個人之上,強調等級和服從的概念。
這種文化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明(但仍不能以此為藉口)中國的造假業繁榮昌盛和有利可圖的情況。這些造假活動占到國內市場的30%,對中國品牌的影響和對國外品牌的影響一樣大,如果不是更大的話。很清楚,造假的人也是以文化大傘為掩護,來狡辯他們造假有理。看來,在全球認識到造假是一種犯罪以前,造假業前面還有很多好日子可過,這項活動只有隨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才會消失。